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要求《关于停止未备案网站网络接入服务的紧急通知》
由于您的网站没有取得ICP备案号,所以暂时不能使用!!!
要重开此网站你必须做如下操作:
1、请登录到
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
提交备案信息。
2、没有提交过备案的站点,需要紧急备案,请直接联客服人员。
3、
如果您已经备案成功,请更新到网站首页下放明显位置已方便查看,
请登录网站管理后台提交您网站的ICP备案号。系统将自动为您开通网站。
如有疑问,请跟我们技术支持部联系。
相关政策法规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8
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7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76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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